其实在这里是可以稍微引申一下,如果说瑞幸是因为打折,价格便宜,让星巴克被动(星巴克作为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,没有本土公司那么灵活的促销定价权)。其实可以想一下,麦当劳咖啡,其实很冤。首先麦当劳的咖啡豆不比瑞幸差,而且价格比瑞幸还便宜,同时布点的密度远远大于瑞幸。
但是我们几乎没有这个场景,大家一起开会,一人点一杯麦当劳咖啡。
品牌星巴克最优。性价比麦当劳最优。但是瑞幸抓了一个关系场景,占据了用户心智。这三家咖啡的竞争,其实是值得思考一下的。
另外,只就“交易”这个角的一些维度做创新,也会产生非常强大的公司。比如,京东的供货能力和物流能力,通过这一点把交易能力做到极强。
比如,美团外卖做了什么样的事情?通过建设了60万外卖小哥大军,然后建立了新的交易履约能力。因为在这之前,外卖履约这件事是餐馆开展外卖业务的瓶颈。美团集中建设了这个点的交易履约能力,就成为一家市值几百亿美金的公司。
这一代新商业的浪潮里,大家主要的创新在关系和交易,只要在这两个点任何一个维度做穿,就是一家了不起的独角兽公司。
也同时,有了一个互联网公司的默契,就是以不打广告为荣。
这样互联网公司,有了自己的互联网营销观:产品即品牌,运营即市场。一切数据化,一切以转化率为核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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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一家很大的互联网公司,一个做品牌的专家到这个互联网公司当营销副总裁,然后提了一套品牌规划。
这家公司的CEO就问:我们需要花钱做品牌吗,对公司有什么实际价值呢?我已经有4亿用户了,我的用户已经认可我的品牌了,我为什么还要做品牌?
上述的互联网营销观,包括这位CEO的想法,是有道理的,但是不完整。
产品满足需求
品牌产生偏爱
我们认真去感知一下:
当你在感受一个产品的时候和在感受一个品牌的时候,你的感受点是一样的吗?
当你在面对一个产品的时候,你考虑的是物质。但是当你考虑一个品牌的时候,你想到的是灵魂和精神上的东西。
所以面对一个包包,材质是一样的,功能是一样的。一个300块大家都嫌贵,另外一个可能3万块排队买。为什么?认同点不一样。
你面对产品要的是什么?它能不能解决我的问题。
但你面对品牌感受是什么?